2024年7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施行。
一、新会计法的修改
除部分文字表述上的修改外,新会计法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
1、强调了会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写入法条中;
2、完善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时可采取的监督措施;
3、加大了对单位、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4、补充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及人员与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同责的法条空白。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影响的思考
1、审计业务
新会计法加大了对单位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监督力度:
(1)内部上:要求企业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外部上:加大了对单位、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完善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时可采取的监督措施。
内外部监督力度的加强,使得企业的内部控制更加有效,编制的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信性有所提高。这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审计业务时,一方面,可以加大对综合性方案的使用,既实施控制测试,又实施实质性程序;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编制的财务信息、凭证更加完整,降低了对审计证据的获取难度。
2、代编财务信息
新会计法规定,中介机构及人员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同责,同时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因此,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代编财务信息服务时,更加严格和规范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一方面,在进行客户选择时,降低对高风险客户、高风险业务的容忍度;另一方面,在提供服务时,提供更为严格、合规的服务,使得财务信息对报表使用者的可利用性更强。